當然,第6節不是自立的;它是一種回應,從這個意義上說<br> 取決於, v. 5, 正如 p é stin 的關鍵詞所表示的。有問題的是耶穌在這裡對呼籲在第五訴中更有信心的解釋。普盧默筆記<br> "在 protasis [在第 6 訴耶穌的反應中] 假設是敞開的: 在足病中, 它隱含地被拒絕" 。顯然,「假設」是使徒有信仰;顯然,那麼,耶穌的主要條款(或<br> 足病)否認,他們有信仰,或至少巧妙地聲稱,在他們的<br>信仰比芥末種子小。他否認他們肯定什麼<br> 因此,自己是相當憤世嫉俗的 - 沒有進一步的評論,從<br> 耶穌或使徒。<br>另一方面,鑒於在表位動詞是指示性的,我覺得很難<br> 支援普盧默的明顯立場是,本指示性指標不得<br> 採取是一個肯定或負面的判斷,使徒的程度<br> 信仰,但在我看來,不只是說在抽象的信仰<br> 方式。我相信耶穌的意思是確認使徒自己的自我意識: 他們做<br> 有信心。這將是耶穌的論點,他們的信仰是足夠的<br> 做他們期望做他的追隨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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